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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执行早籼稻收购价的有关问题解答万源

新昌农业网 2022-07-20 09:51:49

我省执行早籼稻收购价的有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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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2005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自7月28日,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安徽分公司铜陵格里赛铜冠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敦伟说将积极入市收购。7月27日,就早籼稻收购的有关问题,采访了该公司总经理程秉洲。

答:这是国家委托中央和地方粮食储备企业承担托市收购任务,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规定最低收购价时,由国家公布的指定企业入市收购;在收购一定数量后,市场价格回升到国家最低收购价以上时停止收购。这对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最低收购价是指直接承并且要松紧适合担向农民收购早籼稻库点的到库收购价。早籼稻最低收购价1.40元/公斤,是指2005年生产的、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的早籼稻。具体标准为: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以上,整精米率50%%以上。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按0.04元/公斤掌握。

问:作为我省最低收购价执行政策的主体,贵公司如何不折不扣执行国家政策?

答:公司将坚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坚决不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公司已按照合理布局、方便农民售粮、便于监管的原则,确定了包括中央储备粮直属库在内的233家执行最低收购价格的库点。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从中选择93个仓储设施较好、管理水平较高、交通相对便捷的库点实行集中储存。公司还将会同省和国家有关部门加强督查。

问:预案启动和终止怎么执行?

答:我省233家执行库点在7月28日挂牌收购;当售粮高峰过后,市场价格仍稳定在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以上时,可停止按最低价收购早籼稻,并及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问: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如何处理?

答:省政府规定,不符合标准的粮食、水分杂质超标的,必须经过整理入仓。等外粮食和陈粮不列入最低收购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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